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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公安局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
就业困难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结合县公安局申报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决定为县公安局招用3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户籍在我县辖区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二)招用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能够遵守公益性岗位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政审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在各级人社部门进行过就业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
(2)靠借贷上学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主要审核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二、报名办法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县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附件表2)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www.qwhrss.gov.cn/。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
四、报名地点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曲沃县劳动局)三层313室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357---4549805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符合招用条件。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用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招用工作。
招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由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于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1420元),按比例拨付岗位补贴(就业专项资金支付80%,用人单位支付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
七、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